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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书笔记

Posted by QianYe on June 11, 2020

观点杂谈(一)

产品的价格?什么是真正的价值?或者什么是”真实”的价值?价格等于价值吗?

在实际的生活中,我们常常以为市场中的价格就是卖房随意设定的数字,漫天要价,又或者随意更改。然而,商品的价格并不是由卖房单一决定的,而是由买卖双方决定的。虽然卖方(服务提供者)可以给自己的产品或者服务设定任何价格,但是只有其他人愿意支付,价格才会成为经济事实。例如,在2020年疫情爆发时期,口罩的价格暴涨,有的一盒口罩卖到上百元,这盒口罩的价格就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。然而现在,普通一盒口罩十块钱左右,也是由买卖双方共同决定的。

另外还有一点:商品的价格,这并不取决于你选择了何种价格,而是取决于有多少消费者需要你的商品和服务,以及相同的商品和服务的其他生产者的售价如何

有些生产者生产的产品具备更贴近消费者需求的特征组合,尽管这些生产者可能并不比竞争对手聪明,却能够变得更富有,而他们的竞争对手会因为预测失误而破产。不过,在大多数情况下,将有限的资源用于生产人们想要的产品,而不是用于生产人们不想要的东西,将使整个社会获益。

生活中的一切产品都是由价格进行分配配置的。这些产品被生产多少,类型如何,规模如何都被价格“巧妙地”设定。

虽然这看起来很简单,却跟许多早已被广泛接受的观点相矛盾。例如,人们不仅把高价格归咎于“贪婪”,还常常认为有些东西的价格要远远高于它的“真实”价值,支付给工人的工资要远远低于他们的“真实”价值,又或是公司的高管、运动员及演艺人员得到的报酬要远远高于他们的“真实”价值。价格随着时间不断波动,有时大幅上升,有时又急剧下降,于是误导一些人认为:价格偏离了其“真实”价值。但是,价格在通常情况下的正常水平,并不比其他情况下更高或更低的水平真实或有效多少。 小社区中的一个大公司破产或搬到另一个地区或国家,它的许多前员工可能也会决定搬走,因为这个地方的工作机会变少了。当他们同时要在这个小地方出售大量房屋时,房屋的价格可能会因为竞争而被迫下降。不过,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在以低于“真实”价值的价格出售房屋。由于工作机会的减少,在这个区域生活的价值也在下降,而房价反映的就是这个潜在的事实。

大城市的高房价不是指房屋的价格,也反映着这片生活区域的价值,包含着这片的区域的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交通、市场等资源。

为什么没有一种客观或“真实”价值?最根本原因是如果存在客观或真实价值,经济交易将失去理性基础。你会花1美元买份报纸,唯一的原因是报纸对你而言要比1美元更有价值;同样,人们愿意以1美元的价格出售报纸,唯一原因也是对他们而言1美元的价值要远远大于报纸。如果报纸或其他任何事物真的存在“真实”或客观的价值,而交易价格等于这一客观价值,那么不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无法从中获益,因为此时他们获得的价值不会大于他们放弃的价值。既然这样,人们何必还要自寻烦恼地去做交易呢? 另一方面,如果买方或卖方从交易中获得的价值大于客观价值,那么交易的另一方获得的价值必定小于客观价值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另一方为什么还要继续交易下去,继续受骗呢?只有当价值是主观的,每个人更依赖主观价值,买方和卖方之间的这种持续交易才能说得通。一个人的所得即他人所失,这是一种零和博弈,但是经济交易并不是一个零和博弈过程。

零和博弈(zero-sum game),又称零和游戏,与非零和博弈相对,是博弈论的一个概念,属非合作博弈。它是指参与博弈的各方,在严格竞争下,一方的收益必然意味着另一方的损失,博弈各方的收益和损失相加总和永远为“零”,故双方不存在合作的可能。零和博弈源于博弈论,现代博弈理论由匈牙利大数学家冯·诺伊曼于20世纪20年代开始创立,1944年他与经济学家奥斯卡·摩根斯特恩合作出版的巨著《博弈论与经济行为》,标志着现代系统博弈理论的初步形成。